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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评价实行星级评价,从低到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水平评价工作原则上每年集中开展一次。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固定工作场所;(三)具有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四)水土保持专职技术人员不少于 10 人,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主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2 人(含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 4 人;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水土保持的人员不少于 1 人。(五)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配备必要的水土保持监测仪器、设备。资质办理敬请联系王生13580919372电话/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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