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源于计划生育和高额超生罚款 2008年3月,周巧兰生了第二胎孩子陈明宇,孩子出生本来是一件高兴的事情,但周巧兰夫妻却有了无法解决的担忧,他们二人均是公职人员,当时计划生育还没开放二胎,第二孩属于超生,上户必然会产生高额超生罚款(按规定当时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最少也要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甚至有可能因超生影响单位工作,两人不由得揪心起来。为避免高额的计生罚款,并减少对工作的影响,夫妻二人商量决定:第二孩户口总是要上的,但是不是现在,以后再托人办。于是,丈夫陈文景只去孩子出生的医院办理了孩子的真实出生医学证明,就没有进行后续孩子上户的事情了。 就这样,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小孩一直没有上户,形成了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户口黑户、空户,即是指在全国户籍人口管理系统没有户口卡、常住人口登记卡、没有个人信息、没有身份证的自然人的户口统称。 但孩子户口问题总是要解决的,周巧兰夫妻二人又商量了好一阵子,最后丈夫陈文景想起认识的一些朋友可以帮忙解决孩子户口黑户的事情,便托朋友并花了一些钱,找到了办理人和疏通了关系。最终以孙女的关系,将第二胎孩子陈明宇的户口上到另外一户人家户主上,最后陈文景拿到了一个户口本,上面只有户主和孩子的页面信息。朋友告诉陈文景,小孩的户口是按正规流程办理的,除了孩子姓名和出生日期,其它信息都是外地的。原来他朋友在偏远的城镇医院借用别人的信息重新办理了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然后再给小孩上户。 于陈文景夫妇而言,真是吃了一颗定心丸,第二孩陈明宇有了户口,也不用担心计生罚款,影响工作等问题。 从法律的角度,这便实际造就了一个既定事实的“虚假户口”。“虚假户口”,指因当事人故意提供虚假材料或者凭虚构捏造资料取得的户口或者当事人和公安户籍人员因为户籍业务知识法规不熟悉而造成户口错上的户口,表现形式包括孩子不随父不随母出生登记、上户口没有提供真实出生证明、孩子独立成为户主等。造成这样的案例大部分归因于或计划生育,或超生罚款,或单位工作或当时的法律意识形态没有现在那么普及等。 政策变化、实际情况,孩子的虚假户口问题面临迫切处理的需要 随着时间推移,到了2019年,某天周巧兰跟丈夫陈文景说起,现在都2019年了,国家早在2016年也开放了二胎,我们第二胎孩子陈明宇的户口是否可以上回到自己名下了呢,况且,孩子的户口不是本地户口,一直就读于昂贵学费的私立学校也不是个办法,孩子的户口需要处理了。 陈文景先生觉得这是个好机会,就拿着自己的户口本和孩子的户口本、当初为小孩的出生证明等资料,去了当地派出所提交小孩上户申请。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告诉陈文景先生:小孩是外地户口,但你们夫妻两人的户口都不是在外地,这个办不了,另外,小孩是你们亲生的,当初上户没有上到你们名下,上到了其他人名下,必然属于虚假户口,更加不能直接迁移到你们的户口名下,你要联系小孩户口派出所那边处理。 陈文景先生随后联系了小孩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被告知小孩当初是随“父”上的户口,不给注销,从户籍上来说,陈文景先生现在跟小孩没有关系,小孩户籍系统上的监护人也不是陈文景夫妻二人。至此,陈文景先生认识到事情的复杂性,孩子虚假户口面临着迫切的处理需求,但无奈无从下手。 一次偶然机会,陈文景通过朋友的介绍一个专门处理解决各种户籍疑难杂症的朋友,经过3个多小时的上门了解和详谈,结合陈文景先生孩子的情况给出了解决方案后,陈文景先生委托这个朋友,按合法的流程处理好第二孩陈明宇的虚假户口问题,并将孩子的户口上到夫妻现户口上。 根据实施解决方案制定了执行计划,具体流程方法如下: 一、注销孩子现虚假户口; 二、恢复孩子户口注销后形成的户口黑户; 三、将小孩的户口重新上到陈文景夫妻名下。 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了波折,因为小孩陈明宇之前上户口的时候有提供过一份出生证明,但是这份出生证明的父母信息不是陈文景夫妇的,陈文景夫妇也不认识该出生证明上的父母(以下称之为“户口父母”),后经朋友努力,终于联系上了“户口父母”,他们也感到莫名其妙,怎么会有一个小孩无端端的上到我的名下呢?用了多年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多次与陈文景、派出所警官、“户口父母”沟通并处理,终于协调好各方关系,使得事情能继续按进展办理。 于2019年8月26日,第二孩陈明宇终于重新上户到陈文景夫妻户口名下了!接下来协助孩子办理了新的身份证和变更孩子现小学学籍信息。至此,历时4个月就将一个在外看来是不可能处理的户口问题变为了可能并完美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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