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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设最低消费最高罚一万元!广州拟立法制止餐饮浪费

2020-10-27 21:50| 发布者:广州资讯头条| 查看:582| 评论:0|来自:大洋网

摘要:10月27日,《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草案稿(简称“草案稿”)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提请审议。草案稿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发现消费者明显过量点餐时 ...

10月27日,《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草案稿(简称“草案稿”)在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提请审议。草案稿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发现消费者明显过量点餐时,应主动进行提醒劝告,不设置最低消费额,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稿还规定,公职人员在组织婚丧嫁娶等宴席中造成餐饮浪费,情节严重的,将依法给予处分。美食网络直播者不得采用假吃、催吐、猎奇等方式散播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内容。

餐厅设最低消费最高罚一万

草案稿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义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制度,执行国家、 地方和行业有关标准,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根据消费者需求可以提供小份、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符合节约要求的餐品;

(二)在餐饮服务场所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文明用餐、杜绝浪费等醒目标识标牌;

(三)对服务人员进行点菜培训,在菜单上标注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餐品份量、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

(四)在订餐、点餐、加餐等环节提醒消费者适度点餐,发现消费者明显过量点餐的,主动进行提醒劝告;

(五)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

(六)在消费者用餐后提示消费者打包剩余饭菜,配备卫生环保的餐盒、餐袋等工具,提供打包服务;

(七)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餐饮服务经营者在互联网餐饮平台提供餐饮服务,应当在平台餐饮食品页面标注餐品名称、份量、口味、建议用餐人数等信息。

对比征求意见稿,草案稿为合理设置餐饮服务经营者在反餐饮浪费中的义务, 增强可操作性,一是建议删除“半份”、“大份”的表述。二是考虑到餐饮服务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额,违反了部门规章《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及公平交易的原则,也容易导致出现餐饮浪费现象,需要通过立法予以禁止;但各方对“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的规定理解不同,实践中容易引发争议,建议删除有关“包间费”的表述。

为增强反餐饮浪费立法的威慑力和制度刚性,草案稿对相关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也有所提升——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张贴或者摆放反餐饮浪费标识标牌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罚款。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或者拒绝提供打包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餐饮服务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额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草案稿倡导餐饮服务经营者配备点菜师,推行分餐制、公筷制,通 过积分、打折、优惠等方式引导消费者文明节约用餐。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餐饮企业发展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等经营模式,减少原材料浪费。鼓励单位和个人探索研发减少餐饮浪费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业态,提高粮食和其他食材资源利用率。

临近保质期食品如何妥善处理?这一向是制止餐饮浪费行动中的两难课题。草案稿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可以在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将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通过打折、特价、买赠等方式销售,或者捐赠给社会福利机构、慈善机构等公益性组织。同时在销售或者捐赠临近保质期食品时,应当显著标示并明确告知。

公职人员公众人物要当表率

法规落实、风气养成,需要社会中坚力量做表率。草案稿要求,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关公务活动的用餐管理规定,遵守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出差用餐标准,杜绝公务活动用餐浪费,引领社会文明节约用餐风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社会公众人物应当带头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的餐饮消费方式,在反餐饮浪费中发挥表率作用。

国家机关、群团组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公务活动用餐管理规定,在公务接待、会议、培训、出差活动中造成餐饮浪费的,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公职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组织婚丧嫁娶等宴席中造成餐饮浪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具备条件的单位食堂,应当实行自助点餐、计量收费。”除了机关、单位,草案稿也将目光投向校园:“采用校内配餐供餐的学校以及向学生集中配餐供餐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提供小份和整份两种规格的套餐选择,小份套餐价格在整份套餐的基础上进行成本核减后确定,两种规格套餐的主食均应保证供应。”

草案稿还建议将每年八月第一周定为本市反餐饮浪费宣传周。

假吃、催吐等网播猎奇行为要惩处

“美食网络直播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传播健康文明餐饮文化,不得采用假吃、催吐、猎奇等方式散播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内容。”针对时兴的“网络吃播”领域,草案稿要求网络直播平台制定平台服务规则,采取必要措施加强美食直播内容审核,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从事直播浪费食物的行为。

若网络直播平台违反规定,未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散播餐饮浪费内容的,由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餐饮浪费行为进行劝告,并可以向12345 政府服务热线或者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发扬“剩菜打包”良俗,为国贡献“广州样本”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邓成明在审议报告中指出,广州餐饮业发展历史悠久,市民长期以来也形成了“理性消费”、“剩菜打包”的良好习惯,但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 餐饮浪费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为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广州市有必要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开展反餐饮浪费地方立法,为全市反餐饮浪费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国家相关立法提供“广州样本”。

邓成明表示,草案稿与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内容切实可行。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何道岚

免责声明:文章图片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网站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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